建築經理季刊 第十期
天災難測,人禍可防─建立建築與金融安全機制刻不容緩
蔡實鼎
一個金融風暴,暴出了我國不動產金融管理體系的不堪;一個集集大震,
震出了我國營建管理體系的脆弱。前者造成銀行呆帳高懸,社會不安,元
氣大傷;後者可使生命財產一夕間歸於幻滅。
消費者購屋總會面臨二大風險,一是房屋能否完工,以及完工的房屋是否
安全,此二大環節出了狀況,購屋者與融資銀行都市直街的受害者,然而
是問我們有一套絕對超然、專業的保護機制嗎?若有,但無法建立制度行
之,問題又出在哪耳呢?
有一個行業叫做建築經理公司,它必須結合銀行成立,其主要目的之一極
為求銀行債權的確保與不動產金融之安全,鑑於當前建築業受診體經濟不
景氣影響,聯貸導致銀行逾放比節節升高,建築金融大部分屬於信用授信
,箱對風險更多,若能全面落實建立『建築融資簽證管理』之專業超然評
估控管制度,不僅可以根本杜絕投機案源,掌握融資流向,節省銀行人力
成本,並使各銀行對不動產融資業務之競爭性趨於公平,本會曾於八十七
年十二月函請財政部建議仿照『會計師辦理融資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應注意
事項』之規定,明訂授信總額達一定金額建築融資貸放案應辦理建築融資
簽證管理,使高額建築融資案都能攤在陽光下。案經財政部轉請銀行公會
研議,銀行公會調查評估結果,認為該制度卻可強化授信品質,並獲理事
會議通過,建議財政部採納。本會認為,財政部要求各會銀行在四年內需
將逾放比率調降至百分之二點五以下,但依目前大部份金融機構的逾放比
多再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勢,加以世紀大正導致的房貸承受以及便宜行事下
可能引發的重建貸款隱憂,在在使得達成逾放標準遙不可及,建立融資簽
證管理制度實已刻不容緩。
此次強震也凸顯了我國營建工程上監管措施的大盲點,政府建管人員、建
築師、營造廠人員,是如何為營建工程把關的呢?政府建管人員固有主要
結構體勘驗事項,但敷衍應付虛應故事早成常規並不足恃;建築師本負有
監造之責,但已當前營建文化建築師往往僅淪為請照工,所謂重點監工已
屬難能可貴,過多涉入亦為人力經費所不及;營造廠已施工承造為主,雖
僱有技師往往聊備一格,工地主任受聘於營造廠商,施工任務亦往往掩蓋
了監工責任,於是乎人為疏失導致的混泥土純度不足、灌漿不良、鋼筋搭
建不實及間距太長….等偷工減料不一而足。穩當的營建管理除了避免出資
建商、建築設計者與營造廠商因私利共生而犧牲營建品質外,尚須以整合
效用,達成全程監督之目的則非一超然、專業的團隊不為功。為此,一個
完整的營建管理必須在建築案規劃設計階段及參與顧問諮詢工作而後協助
發包、監督施工、完成驗收。不但確保了營建品質,也杜絕了無謂的浪費
,使消費者、銀行、建商一體受益。建築經理業獲行政院頒布「各機關辦
理公共工程委託營建管理服務作業要點」中指定為「營建管理顧問機構」
之一,未來在災後重建工程上,也期待以專業回饋之心,投注一股安全與
效率的主導力量。
保護機制已被,建立制度端在一心而已。為此,我們不必苛求消費者與銀
行在購屋置產與保護債權上,齊備完整的專業能力與責任,但必備的危機
意識則不可或缺。此次集集大震不幸罹難人數逾兩千人,雖為全台人數萬
分之一,但萬一之事一旦臨頭即是百分之百,天災難測,人獲可防,「安
全」絕無僥倖,院政府、銀行、建商與消費者一起深思、面對。
本期目錄:
分類 |
篇名 |
作者 |
刊頭語 |
天災難測 人禍可防
建立建築與金融安全機制刻不容緩
|
蔡實鼎 |
人物專訪 |
以宏觀視野打造安全機制
專訪立法院朱立倫委員
|
候雅齡 |
人物專訪 |
以關懷心為公益立法
專訪立法院卓榮泰委員
|
林瑛佩 |
人物專訪 |
加快腳步促使建築技術升級
專訪內政部建研所蕭江碧所長
|
洪友芳 |
災後報導 |
巨震非殺手
|
蔡為民 |
災後報導 |
容積、計劃與重建
|
曹奮平 |
災後報導 |
運用專案管理重建校舍 |
林光輝
|
災後報導 |
九二一賑災措施與市場變遷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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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孟翰 |
法律櫥窗 |
民法債編中通則修正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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