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季刊 第二十期

建經之愛,永不止息

蔡實鼎

民國七十五年,政府創設「建築經理業」,至今已十八年了而我則自八十三年起繼熊智明先生出任公會理事長至今也十年有餘。茲值卸任在即,撫今追昔,不免百感交集,願略抒工作感想及一些難忘往事,算是向我敬愛的全體同業先進表示感恩與告別。

殘酷的挑戰

 回憶民國七十一年至八十七年,我在華僑銀行常務董事任內,親身看到當時不動產市場一片亂象,對金融業及購屋大眾形成重大的傷害,民國六十九年行政院指令財、經、內政等部會組成專案小姐,歷經多年籌劃,於民國七十五年頒布「建築經理業管理辦法」,鼓勵民間不動產相關專家結合金融業創設建築經理公司,為消費者、建築開發商及銀行三者提供公正專業的服務。此一創舉,受當時社會重視,為政府內政改革一大德政。先後有兩家獲准設立。不久,我以銀行常董被派兼任所投資僑馥建築經理公司董事長,從此成為「建經人」。

 民國八十一年春某日,老友鄭鍚華(中國建經創辦人)熊智明(台灣企銀前董事長,時任北市建經公會首任理事長)趙希江(潤泰建設及復華建經董事長)等聯袂來訪,要我候選建經公會理事長,我以年事大婉卻,只允以會員身份參與會務,不料最後竟被選上理事長,由市公會續任到全國公會,從此六十八到近八十,對一個素重責任感的古稀老人被「套牢」十年,可不是好玩的「酷」,而是一場「殘酷要命」的挑戰。

 雖然是殘酷挑戰,可它也是「光榮的使命」。

 我是一個非常重視使命感與榮譽感的人,所以往往把服務社會看得比成就自己事業更重要。我在台五十多年,有近四十年時間和社會服務解不了緣:一、籌創併服務台灣區裝飾燈泡燈串輸出業公會三十七年,包括兩屆理事長;二、全國商業總會常務理事連任三十年,包括兼該會國際關係委員會主委及駐美辦事處主任,曾帶團遍訪歐美十八個國家的商會,拓建我國「商會對商會」的實質商務外交關係網。三、全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也服務至今十多年。服務社團這麼久,但沒有碰到像這十年建經公會這麼多的困難與挑戰,在這裡我學習忍受越被擠壓就越磨練堅強意志,有時被迫退到牆角還是忍,此時此地,似是而非與似非而是的事理太多太複雜了,而詮釋是非的權力操在少數強者之手,所以你也得學會不要強行逼進,而要善退,進則敗,退則勝的道理。

團結的公會

 有人問我在建經任內最滿意事是什麼?答案是:我們的同業公會最團結。並不是我們的問題特別多,而應該說我們是一個新行業,社會對它陌生,我們體制圓達性有待立法加強。我們擁有一支中華民國優秀的不動產金融評鑑隊伍,這數百位菁英在一片亂象的不動產市場築成一條堅強斑馬線,為政府所設計的安全機制擔任服務,大家具備有強烈的使命感。因此.由二十八家公民營新舊銀行分別高額投資的二十四家公司所組成的同業公會,是一個高水準有效率勇於任事的工作團隊。

我們有一群合作無間的理監事,有一個很專業而有效率的策略小組,遇有必要時,另聘邀法律等專屬顧問,決策機制層次分明,決策過程力求透明而周延,其間又有一位勤奮有才華的秘書長負責協調執行。必要時,臨時電話邀請,各同仁多能踴躍參與,大老如趙希江、陳棠、曹奮平..諸兄也隨時撥冗同我南征北討,還有策略小組同仁,長年累月集會議事,辛勞備至,功不可沒。台灣、中國二家公司慷慨提供辦公室供會所之用,對本會初期財務助益甚大。

 

改革需付出代價

 我對建經制度的基本認知:它的確是政府良法美意的改革,是台灣

現行不動產金融市場迫切需要的安全機制。政策面:政府創意美好,設計大致也不錯;但執行面則改革勇氣力度似嫌稍弱,偏重市場自由化,忽略任何改革初期必須的強制性。聖經記載上帝造人,先造軀體然後向鼻孔吹氣才有靈,政府創造建經似欠缺吹這一口靈氣,以致有體無氣。記得政府為機車駕駛者的安全,規定須戴安全鋼盔,可是機車人不領情反而抗拒戴鋼盔,多年爭論,最後還是強制執行。

 天下沒有廉價的改革品。民主社會任何改革措施必定引起一些既得利益者提出似是而非的理由來阻撓,無能的政府會變成軟腳蝦,有為的政府必貫徹大是大非的改革原則;任何良好改革,為了追求多數人的長久利益,犧牲少數人眼前的方便與利益作代價是必要的。違背這個原則,改革的果實會變得不成熟甚至於腐爛。

失望不絕望

我任內碰到一些令人非常失望的事,例如:一、行政機關前後矛盾:政策可以依據客觀環境改進,但重要政策基本精神應維持其統一連續性才對。現行建經管理辦法,規定其資本額須有銀行投資百分三十以上(規定最低資本額五千萬元,銀行投資比例雖高,但金額很少,對銀行整個資金微不足道)這是十八年前,行政院依據包括財政部等參與小組所擬定的,可是民國八十五年由於財政部答復一個地方政府請示的一紙公文,逕指建築經理公司屬性不是「金融周邊」事業。而現行規定銀行.投資非金融事業不得超過百分之五,與行政院頒定的銀行投資建經公司至少百分之三十的規定截然矛盾。百分三十規定額不變,每家銀行改變只限百分之五,即未來每家建經公司須有至少六家銀行投資,這簡直是笑話,等於這輕率的一紙簡復文就把動員好幾個部會費時六年的不動產金融改革制度送上斷頭台,從這一天起,再也沒有一家新公司設立,扼殺了這行業的生機。我們曾多方交涉,立法院也曾質詢,但這「一府兩制」怪象,至今仍未解決,某公會竟指責我們壟斷,那才更冤枉了。

 雖然當年設計這機制顯是定位金融周邊事業,但我承認財政部有權作不同的認定,也理解限制銀行轉投資是既定政策,對此暫不作討論,我只就建經屬性定位一節,財政部應注意其必然後果而不注意,應洽商相關部會而未協商,獨斷獨行,似有未妥。二、多數服從少數:民主政治基石在國會,國會運作在多數決。可是今日立法院要通過一件民間普通提案並不容易,委員會審議時,只要有人反對就難過關,沒有人去深究反對理由的是非曲直,也不計較反對比例人數。三、社會缺乏道德勇氣:民間為各自利害而發生是非之爭,仁智互見,需賴政府站出來作公是公非之斷,辯明似是而非的非與似非而是的是,才能杜絕亂源,伸張公義。輿論未能做,政府無能做,令人失望之至,多年來,我雖竭智盡忠,但力不從心,有負會員期望感愧交集!

天亦無言

 基于改革成果,我們首要針對是提升法律位階,一面增列業者紀律條款,明定違法負起民、刑事責任,嚴以律己而提升企業形象。但仍保持市場自由化原則不加任何強制性條款。既然如此,任何人沒有反對的理由。

 我們法制化必要性,先後經由全國建築會議,本業評鑑及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均獲得共識結論。及至行政程序法前年度實施後,原「管理辦法」失效,本業法制化更具迫切性,否則,如淪于一般公司法規範,則政府當年苦心設計嚴謹標準特許制的良法美意豈不前功盡棄,政府當年公布辦法與民有約,條法改進固可,無疾而終則政府威信何在?

 我們透過立法委員提案方式,我認知當前國會生態,利益團體不講公義及政府改革勇氣薄弱的情形下,法制化工程將是一埸長期艱苦的保衛戰。

 我們策略是:先求生存,伺機再圖發展。戰術是:在守勢中迂迴前進。信條是:光明正大爭取支持,耐心誠意化解敵意。

 二年來,為了化解異議,我親自帶理監事多次拜會了建開公會全聯會,及北市高市台省三會理事長理監事。為了爭取支持,我幾乎遍訪所有相關立委,有的不止一次,有的跑到他們鄉鎮服務處,有時一天跑幾趟立法院一連跑了幾天,時間不好約,約見了又要說得通,說通了又怕他不出席,出席又怕他說不準。跑上跑下,說來說去,古稀老人變得活像一個利牙快腿的推銷員,萬般無奈,偶而有時對著身旁的蕭秘書長發一個無言的苦笑!這也將是我此生四十年從事社會服務劃下無言的結局。

勝利在望

 我們認為法制化是法治社會的基礎,我們的管理條例也沒有侵犯或強制他人的行為,因此朝野各方都予以肯定,只有官方的財政部不贊成強制銀行入股的條文一節,而建開公會也似乎順著財政部同一反對理由,其他并無具體反對事理。

 財政部另對銀行投資為建經股東擬考慮列入關係人利益迴避。又對建經公司擔任付款中間人代收價金存入銀行設立信託專戶一節也有所啄磨,我們和財政部溝通不斷,經發會議時,我和顏慶章前部長及兩位前次長隔鄰而座之便,對建經法制化問題多所說明,均獲認同。去年我也曾專訪財政部王、張兩次長,請求支持本業管理條例,承允交辦,我們後與金融局曾國烈局長先後數次訪談,氣氛融洽,乃於本年七月間達成共識,我方尊重財政部不強制銀行入股一節的意見,而財部不再有其他的異議。財政部己將此項協議告知內政部,內政部所擬政府版本曾多次會商,據悉有關方面包括建開公會的意見也己融合化解了。

 經過朝野各方的討論評鑑,中華民國政府所設計的建築經理制度是一個可長可久的良好安全機制。十八年來在替銀行建築融資把關平均逾放比低於0.四百分比,較全國銀行平均逾放比兩位數以上利差極大,其他風險鑑估項目及揭示真相所造成無形防火牆所帶來利多亦屬可觀。此一制度今後需要加強其幅度與力度,而非讓它停滯或消失-這是我們為這一場法制化保衛戰而奮戰不懈的理由和目標!

本期目錄:

類 別

題 目

作 者

刊 頭 語

建經之愛,永不止息

蔡實鼎

實務進階

以信託方式建立不動產交易付款中間人制度

 

浦繼達

依法論法

信託課稅就受託人之自有財產強制執行之商榷

 

陳正雄

重大法案

淺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的施行

 

李永然、劉彥汶

調查研究

展望建築經理業 ---我們的調查研究

蔡依芸、張芷瑋

王雅君、邱瑞盈

 

災後重建

九二一震災住宅重建建築經理業角色功能

 

歐正興

交易安全

一案建商打帶跑 購屋停看聽

 

林韋任

產業關聯

房地產仲介「 e」化革命與建築經理公司

 

郭鴻彬

兩岸觀摩

三三兩兩翻一翻 ?!---購滬屋賺雙升值的最佳方案

 

蔡為民

市場分析

政策工具加持 下半年房市將創波段高峰

 

張欣民

交易安全小常識

什麼是不動產證券化

 

蕭明康


..回上一頁